(920016)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书的公告。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收到蚌埠海关的行政处分决定书,因申报进口薄荷素油时,商品编号申报不实,导致漏缴税款9.67万元。公司申报的总价为26万美元,原应适用的进口关税率为10%,而申报时适用的关税率为5%。
依据有关规定法令规定,蚌埠海关对公司处以罚款5.5万元,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0.13%。虽然遭到处分,但公司表明此次事情未对其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影响,且不存在因本次处分而被停止上市的危险。公司管理层已对事情进行注重,并将加强内部管理与法令和法规的恪守。